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学校生日常行为规范》《XX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关于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课堂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言行,修养品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使自己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校生。
第三条 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处分学生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有利于学生终生发展为出发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集体讨论的方法,同时做好被处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四条 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六)勒令退学;(七)开除学籍。
第五条 违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分的,应根据违纪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做出检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给予口头警告及通报批评。口头警告和通报批评不属纪律处分,口头警告和通报批评后如再违犯校纪校规,即行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二人及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责任轻重分别处分;一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违规违纪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可从轻处分或者免予纪律处分:
(一)违纪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或消除影响的;
(三)认错态度较好的;
(四)违规违纪行为对他人或集体财产造成损失,能主动赔偿的。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从重处分:
(一)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有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二)态度恶劣、拒不认错、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三)屡教不改,一年内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的;
(四)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
(五)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的;
(六)教唆、胁迫或者诱骗他人违法违纪的;
(七)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
第九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教育不改,继续违犯校纪校规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 本条例处分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就读的全体学生。
第三章 处分办法
第十一条 学生违纪处分使用量化扣分办法。违规扣分细则如下:
(一)违反学习、集会、劳动等纪律
1. 学生在上课、早读、午练、晚修、升旗、学校集会、班级活动、集体劳动等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席的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节,扣2分; 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若迟到、早退10分钟则当旷课处理。
2.学生在上课、早读、午练、晚修、升旗、学校集会等期间,有睡觉、看无关的书报等行为,违反规定扣2分。故意扰乱课堂秩序,扣15分;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扣30分并通知家长带回家教育1周至2周;晚上10:50后还留在教室内,扣10分。
3.学生无故不交作业、平时考试卷,每缺交一次扣1分。
4.无故不参加天天扫(教室、清洁区),扣5分。
5.不经过老师的允许下,私自利用平台看电影、玩游戏、听歌等,扣10分,并通知家长。
(二)破坏学校正常秩序
6.撕毁或涂改学校通告、布告、通知等,妨碍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扣30—70分。
7. 乱刻乱画乱涂乱贴,扣20分。
8.践踏攀折花草树木,跨越绿带者,扣5分,若攀爬果树摘取果子者,扣30分。
9.在教学楼、宿舍、集会等公共场合踢球、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扣30分;情节严重的,扣50分。中午12:30-14:00和晚上20:00后在篮球场打球,扣15分。
10.学生就餐插队、不放回餐具、不清理桌面剩余食物等,扣5分。
11.在校内搞生日晚会、烧烤等活动,扣30分。
12.在教学区和宿舍区踢足球、拍打篮球、踢毽子,没收足球、篮球、毽子,扣10分。
13.在校园燃放鞭炮、烟花,扣30分;情节严重者,扣90-100分。
14.乱倒污水、乱丢垃圾(陪读的家长乱扔垃圾,视为学生)、在墙面上留鞋印、破坏公共卫生,扣20分,并在学校广播站或国旗下公开点名,通知家长,罚扫五次校园主要路段清洁区。随地大小便者,扣5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周。
15.食品要用非一次性餐具盛装,不允许带塑料袋、一次性塑料盒进校园,不允许带汤类食品、饭菜进入教室和学生宿舍,违规者扣15分,罚清理学校垃圾池一次。
16.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准进入校园,如发现立即收缴,学生毕业后再领回,第一次扣15分,家长带回教育1周;第二次扣3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2周;拒上交者扣50分,家长带回教育2周。同时,如是快班学生则调整编入重点班,重点班学生则调整编入普通班。带手机三次,扣100分。
17.中午13:00—14:00,夜间23:15至第二天凌晨6:00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走动,违规者扣5-10分。
(三)不尊重学校教职工
18.顶撞、威吓、辱骂、围攻学校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扣30分—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2周或勒令退学。
19.殴打学校教职工,扣100分。
20.诋毁教职工或学校声誉的,扣30-70分;情节严重的,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2-4周或勒令退学。
(四)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恃强凌弱
21.虽未动手打人,但背后操纵、挑拨造成打架后果,扣9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4周;后果严重的,扣100分。
22.动手打人,扣7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2-4周;致他人轻伤、重伤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4周或勒令退学。
23.利用调解同学矛盾,威胁他人、充当保护伞者,扣9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4周。
24.聚众斗殴,扣100分。
25.或勾结校外人员到校园打架或在校外打架,扣100分。
26.采用暴力手段敲诈勒索、抢夺他人财物、恃强凌弱、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扣100分。
(五)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
27.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除要做相应的损害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扣3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4周或勒令退学。
28.私自转动、破坏学校治安摄像头或教室内摄像头,除赔偿外,扣量化考核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4周或勒令退学。
29.破坏高考监控设备的,除赔偿外,扣100分。
(六) 不注重个人修养、不尊重社会公德或品德败坏
30.有侮辱、猥亵女生或其它流氓行为的,扣50-70分;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2-4周或勒令退学。
31.偷盗他人财物的,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2-4周或勒令退学。
32.组织或参加流氓、盗窃及非法团伙,扣100分。
33.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活动者、发表不正当言论造成影响,扣70分,并通知家长带回家教育一个月;情况严重者,扣90分,并通知家长带回家教育一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扣100分。
34.不穿校服者,一次扣2分;学生在校期间染发、留奇异发型、留长发、佩戴首饰、纹身、涂口红、涂指甲、在教学区穿拖鞋(给予没收拖鞋),穿高跟鞋、穿低腰裤、超短裤(膝盖以上)等等,一次扣5分,家长带回家整改合格后再来学校。
35.在校园内抽烟(含电子烟),身上带烟者,扣15分,由家长带回家教育1周。
36.在校内喝酒(含啤酒),扣30分,并通知家长带回教育1周至4周;
37.涉毒者,扣100分。
38.传播反动、色情书刊或音像制品的,扣50—100分。
39.拨弄是非,造成同学之间不团结的,扣20—50分。
40.故意谩骂学生干部,扣30分;故意殴打学生干部,扣100分。
41.破坏网络安全,在网上发布色情图片或进行人身攻击、散布反动言论,扣50—100分。
42.向学校提供虚假信息,扣15分。虚报住宿情况,扣30分,作伪证者,造成较大负面后果的,扣50—100分,界定为不讲诚信,记录入XX省普通高学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网上系统。
43.进营业性三室一厅(电子游戏室、电脑网吧室、录相室、歌舞厅)上网、打游戏、看不健康音像、歌舞的,扣30—70分,家长带回教育2周。
44.进入酒吧的,扣30—7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周。
45.在处理男女关系中,不正常交往,不讲道德,扣30—5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2-4周;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的,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个月或勒令退学。
46.男女生同居者,双方都扣100分。
47.胁迫利诱他人同自己谈恋爱者,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个月或勒令退学。
(七)违反学校半封闭管理的规定
48.住在学校教师工作房(14、16、17、18、19栋)或车库的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女除外),扣3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继续住在教师工作房或车库者,扣100分。
49.家长开车(电动车、摩托车、小车等)进入校内接送学生或给学生送饭菜(开学前、放寒暑假除外),扣20分。
50.学生骑车、开小车进入校内,扣10分,扣押车辆,家长亲自到学校领回,并带回家教育一周。
51.送饭菜的家长进入校内,扣学生5分。
52.只允许在学校小卖部经营时间段(06:00—06:40, 11:40—13:00 ,17:45—18:55 ,22:30—23:00)进入小卖部,违规一次扣20分。
53.不服从门卫管理,扣3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周;威胁、围攻或殴打管理人员、老师的,扣100分。
54.借用或出借出入卡出入,扣3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周;再犯者累计扣9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个月。伪造出入卡,扣9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4周。
55.翻越围墙、围网、楼房外出者,扣7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个月或勒令退学。爬学校围墙、爬学校运动场的围网者
(八) 危害自己或他人安全:
56.乱拉学校电力开关,私拉乱扯电线、使用违规电器者,扣50—90分。
57.在校期间私自外出游泳者,扣50-90分。
58.携带管制性刀具、炸药等违禁物品到校园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个月或勒令退学。
59.擅自离校出走者,视情节轻重和出走时间长短,扣3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个月或勒令退学。
60.高空扔物,扣90—100分,家长带回家教育1个月或勒令退学。
(九)考试违规
按照《XX县XX学校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十)住宿生违规
按照《XX县XX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进行处分。
第十二条 同时违反多条细则,两次或两次以上违反同一条细则,累加扣分。
第十三条 量化扣分与处分
(一)量化扣分达15分,给予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在本校读书期间不得编入快班。
(二)量化扣分达30分,给予警告处分,在本校读书期间不得编入重点班。
(三)量化扣分达40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量化扣分达50分,给予记过处分。
(五)量化扣分达70分,给予记大过处分,家长带回教育1周。
(六)量化扣分达90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家长带回教育1周。
(七)量化扣分达100分,视情节轻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八)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期限均为1年。一年内没有被累计处分,满一年处分等级降一级。
第十四条 违纪学生是团员的,由校团委给予相应的团纪处分;受处分的学生在未撤销处分之前,不得加入团组织。是学生会干部、团总支干部、班干部、团干部的,免去所有班干、团干职务。
第四章 处分程序
第十五条 确认处分材料。包括:
(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学生确认签名);
(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
(三)其他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
(四)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六条 学生根据违纪事实,按照扣分细则与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自行给自己处分。分管年级校级领导、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自行处分情况,对照条例,对学生进行教育,并确定处分结果,填写处分书。处分书一式四份,分别送学生监护人、班主任、年级组和德育处存档。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校务会审批。确定处分结果后,及时通知学生与监护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分管副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五章 处分记录和撤销处分
第十八条 对学生处分的结果或撤销处分结果均须记入XX省普通高学校生档案与XX省普通高学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网上系统。
第十九条 学生受处分后,能痛改前非,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品德有较大进步,处分期限满,可以申请撤销处分。
第二十条 撤销处分的程序为: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班级讨论认可;班主任认可后将申请表交年级组,德育处联合年级组审核,作出是否撤销处分意见。认定同意撤销处分的,德育处拟定撤销处分文件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校务委员会与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从202X年10月28日起开始实施,《XX县XX学校德育量化考核百分制》停止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不涉及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材料汇编》(2023版)
你知道现在的学生为为管吗?
你知道现在的学生为什么不听话吗?
你知道现在的学生为什么屡屡违纪却从不改过吗?
小编告诉 你
那就是因为学生现在犯错的成本太低了
低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这不是宽容
这才是纵容
愿这套汇编给你们参来思考
01.学生违规违纪惩戒办法
02.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办法
03.XX学校学生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04.学校德育管理常规制度
05.XX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06.XX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规定
07.XX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08.XX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09.XX学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10.XX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细则
11.XX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实施细则
12.XX学校学生校规校纪执行申诉制度
13.XX学校学生及家长问题反映、申诉制度
14.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15.中小学德育工作考评细则
16.XX学校学生仪容仪表专项治理方案
17.XX学校学生仪容风纪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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