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多体育 | 发表于:2023-03-19 | 阅读:56次

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各参赛球队:

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男子U13组(场序9)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与恒骏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的比赛于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下午13:30在正道体育公园4-5号场地进行。

根据当场裁判员、赛事裁判长、比赛监督报告及比赛视频录像,比赛进行到66分钟时,在第二助理中线靠边线位置裁判判罚恒骏队24号队员张天乐犯规后成死球时,瑞龙21号队员阎鹏旭起身辱骂并推搡恒骏队24号队员张天乐,恒骏队24号队员张天乐也推搡瑞龙队21号队员阎鹏旭,瑞龙4号队员陈陈泽亚跑上来飞踹恒骏队员24号张天乐腿部,双方教练上场拉开队员,裁判员将瑞龙4号陈陈泽亚,恒骏24号张天乐罚令出场。

比赛第67分钟成死球时,恒骏11号彭士硕推搡瑞龙4号陈陈泽亚,瑞龙4号陈陈泽亚拳击恒骏11号彭士硕头部,恒骏11号彭士硕踹瑞龙4号陈陈泽亚腿部,瑞龙4号陈陈泽亚把恒骏11号彭士硕击倒在地,随后恒骏23号黄禄晨抬手打瑞龙队员,瑞龙教练员张乐挥臂打向恒骏23号黄禄晨,瑞龙4号陈陈泽亚拳击恒骏23号黄禄晨头部和腹部,同时瑞龙教练张乐用胳膊夹着恒骏队员23号黄禄晨脖子并进行拖拽,随后恒骏13号曹凯彭与瑞龙12号守门员曾俊诚互相击打对方。瑞龙37号胥锦航脚踹恒骏13号曹凯彭。

比赛第68分钟成死球时,恒骏10号袁澔飞踹瑞龙12号守门员曾俊诚,瑞龙队12号守门员曾俊诚与恒骏队员10号袁澔互相用脚踢对方腿部,瑞龙12号守门员曾俊诚击打恒骏18号王岐峰头部,瑞龙21号队员阎鹏旭拳击恒骏13号曹凯彭。瑞龙4号队员陈陈泽亚击打恒骏18号王岐峰头部,脚踢并且踹恒骏队员18号王岐峰腹部,瑞龙37号胥锦航脚踹恒骏18号王岐峰。

比赛第69分钟成死球,瑞龙4号队员陈陈泽亚掌掴恒骏队员23号黄禄晨面颈部,然后多次击打其头部。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三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纪律委员会研究,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1.从即日起,禁止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教练员张乐进入天津足协组织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替补席和体育场(馆)8场。

2.从即日起,禁止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运动员陈陈泽亚进入天津足协组织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替补席和体育场(馆)8场,红牌自然停赛1场,累计共 9场。

3.从即日起,禁止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曾俊诚、阎鹏旭、胥锦航进入天津足协组织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替补席和体育场(馆)8场。

4.从即日起,禁止恒骏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张天乐进入天津足协组织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替补席和体育场(馆)8场,红牌自然停赛1场,累计共 9场。

5.从即日起,禁止恒骏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袁澔、彭士硕、黄禄晨、曹凯彭进入天津足协组织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替补席和体育场(馆)8场。

6.为加强各参赛队的赛风赛纪管理,增强责任人监督管理职责,从即日起,禁止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赛风赛纪负责人李莹进入天津足协组织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替补席和体育场(馆)5场,该5场比赛的赛风赛纪责任人由俱乐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7.为加强各参赛队的赛风赛纪管理,增强责任人监督管理职责,从即日起,禁止恒骏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赛风赛纪负责人张家瑞进入天津足协组织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替补席和体育场(馆)5场,该5场比赛的赛风赛纪责任人由俱乐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8.对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恒骏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两俱乐部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再次进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坚决贯彻落实赛风赛纪要求,为天津青少年足球发展做出表率,并提交赛事组委会再教育和整改方案。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对俱乐部给予取消比赛资格等相应处罚。

9.如在本处罚决定自公布后,经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纪律委员会继续查证属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将被继续追加处罚。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希望天津市青少年比赛各参赛单位引以为戒,认真做好各自球队赛风赛纪管理,尊重赛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遵守规则,共同维护好天津市青少年足球比赛秩序,为天津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健康成长树立榜样作用,弘扬天津足球发展正能量。

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纪律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关于对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男子U13组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及恒骏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关于对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男子U13组瑞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及恒骏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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