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多体育 | 发表于:2022-12-16 | 阅读:52次

今儿路上读书给你带来的,是一本奥巴马的回忆录。在这本书中,奥巴马通过对自己童年、青年时期的回忆,讲述了自己是如何一步步认识并理解自己的血统和家族的。

所以啊,当你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奥巴马会在中学时期抽上大麻?为什么他要辞掉高薪职位而去做社区服务?为什么奥巴马对父亲又尊敬又排斥?

1.颠簸流离的童年生活

1961年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但在他两岁时,父母就离婚了,不得已他只能跟随外祖父母生活。直到母亲再婚,奥巴马才离开夏威夷, 来到继父罗罗·素托罗的家乡印尼雅加达。

对幼小的奥巴马来说,印尼真的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他感到既害怕又新奇。怎么说呢?印尼这个地方,当地人崇拜猴神,马路牙子上到处耸立着人身猿脸像。什么老虎啊,鳄鱼啊,大黄狗小鹦鹉啊,全是家养的宠物。街上,乞丐遍地,贫穷和病痛把他们折磨得不成样子。

就是在这混乱、贫穷,充满异域色彩的印尼,小奥巴马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他学会了印尼的语言,认识了当地的风俗习惯与历史文化,也练就了一双敏锐的眼睛和一颗悲天悯人的胸怀。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奥巴马看到了世界的残忍和暴力,看到了贫民的疾苦,更看到了个人在时代面前的渺小与无助,他萌生了想要去改变这个世界的想法。

遗憾的是,在奥巴马十岁那年,母亲和继父的分手了,他不得不回到夏威夷,回到外祖父母身边。

2.孤独困顿的校园生活,终于被父亲的到来一扫阴霾

这奥马巴一进美国校园,就显得格外扎眼。黑色的皮肤让他成为了班级里的新奇物,他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深深的困惑——我为什么跟别人不一样呢?

自然而然,这一切都让他感到十分孤独,更不愿与人深交,学校的生活是那么平淡无味。但这一切,都被父亲的到来打破了。

奥巴马早年就读过的夏威夷普纳荷学校

眼前这个父亲,和他他想象中的形象有点距离,他看起来并不英武伟岸,反而体格瘦弱,眼睛发黄。但是,他的的到来,却让一家人的生活慢慢发生了改变。外祖父的话变多了,晚饭后一家人会聚在客厅一起看电视了,父亲的幽默谈吐还赢得了邻居们的好感,一切是那么和谐……

直到这一刻,奥巴马才意识到父亲是真实的。

有一次父亲送给他三件木制小雕像:一头狮子、一只大象、一个穿着部落服装打着鼓的黑人。这几个带有浓烈非洲特色的“小玩意儿”,成了奥巴马最珍视的玩具。但这些“小玩意儿”有什么意义呢?年幼的奥巴马大概并不知道,长大后他才明白,这其中包含的是父亲的期望与一种文化的传递。

一天天的接触,他看到了父亲始终是真诚的、坚持自我的,父亲是一直依据自己的理想而活着,即使面临悲惨境遇也绝不退缩。这一点也深入到了他的骨髓之中。

3.谁的青春不叛逆?少年奥巴马当过混混也吸过大麻

回忆一下,你中学都干过啥事?是个乖学生,还是一个刺儿头呢?如果奥巴马来回答,他估计说,嗯,那时候我还在吸大麻呢!

是的,少年时期的奥巴马是个十足的瘾君子和街头混混。在他心中,传统的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完全没有归属感。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他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在哪里。他看到了两个世界,一个美国的白人中产阶层,一个黑人平民社会,而他是一个身在白人家庭、接受传统美国式教育的黑人,他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和梦想,他不属于任何一个世界,这种二重身份的分离与纠葛,把他推入了孤独的深渊,少年的奥巴马表面淡然,内心却焦虑不安。

这让他无比颓废,自然也无心学习了,整日在街头瞎晃荡,他试图让自己的精神投入到另一个世界,他选择长时间地看电视、听广播,或者在睡眠中麻痹自己。他甚至尝试借助烟酒和大麻带他走出烦扰,但最终还是没有找到方向。

这糟糕的青春期,给奥巴马的人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或者说,这段历程是奥巴马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他更加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需要去挣脱什么、追求什么,他在黑暗中审视自我,重新认识自己,寻找自己的定位。同时,成为街头混混的这段经历也,让他更加能够深入社区生活,理解底层群众的需求,他学会了如何与草根阶层相处和对话。也正是这段经历,为他之后去芝加哥从事社区工作打下了基础。

4.猛回头,哥伦比亚大学的生活让他找准了人生方向

奥巴马这个小混混,最后考上了西方学院,这是一所小型私立性质的文科院校。说起来,奥巴马中学时期成绩真的很糟糕,好在他运气不错。奥巴马抓住了这个机会,申请转到了这所超一流的综合性大学,并根据自己的兴趣,锁定政治学与国际关系专业。

20岁的奥巴马风华正茂,来到纽约后,他决定开启新的生活,努力把握人生的方向。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戒掉毒品,为了戒毒,奥巴马每天都将大量的时间放在学习上,他早出晚归,全身心地泡在图书馆。并且,他还坚持每天跑步三英里,通过加强运动来提高自己的体能。

奥巴马后来回忆说:“当我回头看这一切时,认为那确实是一段严酷而认真的人生。在纽约,我准时上课,认真听讲,然后便是回家看书或者写作。”

除了奥巴马的学习,不得不提的还有他的宿舍生活。奥巴马在书中写道,那是在纽约东区94号街,一座没有电梯的公寓,“就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各种种族和社会阶层间的冲突此起彼伏,就连浴室里的涂鸦,也是有关种族斗争和反犹太人的。”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环境里,让他从不同角度更加深入地了解不同阶级不同种族的人们,是如何在自己的生活中奋斗,是如何表达自己的意志。可以说,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时光,是奥巴马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他开始做出改变,开始爱上组织工作,渐渐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定位。

5.朝九晚五的上班拿薪水,无法承载他的人生理想

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来说,刚开始总是会遇到各种繁杂困难的事情。很多人忍气吞声咬咬牙熬过去,等到熬过去了,工作得心应手了,工资也还不错的时候,很多人也就开始满足了。

但奥巴马不一样。他一入职场就不屈不挠,行事独特,凭借自己的才气在纽约的工作中初露头角,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功,收入上也足够满足生活所需。但奥巴马总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厌倦每天为了多挣点钱而不断奔波。他整天都在思考,他到底想要做什么,以及自己究竟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感觉自己与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格格不入,希望能找一条让自己发挥独特作用的道路。可能因为他是在白人家庭长大的黑人,从小的生活经历让他接受了多样文化的洗礼,他拥有不同于一般青年人的眼光,期望去关注最底层人民的境况。他怀揣着理想,急需一个实践的平台。

1985年,奥巴马毅然决然放弃原来的工作来到芝加哥,找了份教会工作,成了一位社区组织工作者,协助贫困社区人们脱离犯罪和失业的困境。这份工作薪酬不高,工作繁杂琐碎,但很锻炼人。奥巴马很有耐心,在一点一滴小事的处理中发挥自己的力量、积累自己的经验,全心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但是,随着社区服务工作的深入,奥巴马深切体会到要想真正改善社区和居民的生活,只在本地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政治和法律上的改变。因为这一信念,所以后来他决定去哈佛大学继续深造学习法学。

6.寻根寻源——回到肯尼亚,家族给他以力量

很多人对奥巴马这位非裔总统充满好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是黑种人。事实上,肤色对他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第一次对肤色问题有感触,还是在他童年时,那一天,母亲去工作,将他独自一人留在图书馆。他翻开一本书,发现了一张图,图上是一个试图用化学医疗手段改变自己肤色结果失败的黑人,他第一次发现有人会因自己的肤色而感到羞耻,乃至会不惜代价地去改变自己的肤色。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和周围人有什么区别。自那以后,“黑鬼”和各种各样的嘲讽接踵而来,他对自己的身份和家族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但这种怀疑,在奥巴马回到肯尼亚的时候,都消失不见了。

奥巴马在纽约工作的时候,就开始与同父异母的姐姐奥玛书信往来,在字里行间他感受到了一个远方亲人的温暖和爱。姐姐的信也给了在城市里独自奋斗的奥巴马巨大的力量。等到真的在肯尼亚见到奥玛以及其他亲戚的时候,他终于体会到黑色皮肤和血统给他带来的一种心理上的认同和慰藉。

父亲生活过的这片土地,虽然和美国比起来落后贫穷,但它却能带给人不一样的感受,这是金钱、权力、地位所无法给予的。走在那些看起来肮脏混乱的街道,他仿佛能看见父亲的背影,看见父亲成长的轨迹,同时那也是他自己的轨迹和命脉。也正是在肯尼亚,他了解到了一个更加真实的父亲,不只是母亲口中美化了的父亲。这些生活在肯尼亚的亲人告诉他,老奥巴马虽然胸怀政治抱负,但早已因为和肯尼亚执政当局的冲突而付诸东流。在生活中,老奥巴马酗酒,他不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去世时他一无所有。

但另一方面,他又在肯尼亚家族的那片土地上找到了前进的动力,在这里,一种强烈的归属感给他带来了快乐。也是在这里,他更多地了解了他的父亲,他的祖先,他的故土,这所有的这一切成为了支撑他事业的后盾。作为一个美国黑人,在中产阶级白人家庭的成长中他战胜了心理上的障碍,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可他始终是个黑种人,他的根离不开非洲黑人家族,离不开那片父亲成长的土地。

奥巴马获得2012年大选胜利,帝国大厦顶部亮起蓝色。

不可否认,奥巴马的确做到了,他坚持了父亲的梦想,也规避了父亲所犯下的错误。回到美国后,他不再纠结自己的身份问题,而是选择在自己的职位上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竭尽所能为全民权利服务。后来在朋友的鼓励下他参加了竞选,凭借自己对贫民的关注、对现实中一些平凡故事的讲述,一步一步走向从政之路。

编辑|凉山

排版|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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