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
网上报名即将开始↓↓↓
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将于7月15日陆续开始,现将部分学校招生简章公布如下,请家长朋友根据孩子情况提前准备报名材料!报名网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
肃 宁 县 教 育 局2020年7月13日
肃宁县第一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一年级招生遵循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二、招生范围:(一)城区内靖宁街以东、武垣路以北(不含寨南村)区域。(二)阁北街、博兴家园小区、世纪龙城小区、九龙郡小区。(凭户口本、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等)。三、招生对象:上述招生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四、报名方法:
为方便适龄学生报名,减少排队等候和人群聚集现象,招生全部釆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招生期间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肃宁教育”和“肃宁县第一实验小学”。
报名网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
五、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拍原件照,实地审核带原件和复印件)(一)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房屋产权证的: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3.非本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4.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5.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及银行还款流水等;6.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方予认定;7.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8.享受政府廉租房的: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缴纳租金的单据原件等。(二)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3.第一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5.第一监护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三)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片区内有户口,适龄儿童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片区内均无房屋产权证的: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3.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由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租住房屋登记信息。(四)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机打的);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3.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4.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5.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
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学生招生委员会经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确认后进行审核方可入学。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复印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6日线下审核时间:2020年8月06日---2020年8月14日七、注意事项:1. 报名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后果自负。2. 提醒大家,务必按片区报名!家长不按片区学校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需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极有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和其他孩子同时入学,影响孩子建立学籍。3. 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公众号“肃宁教育”、“肃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和学校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线下审核。不按时到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4.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机构进行有偿违规招生,不要轻信任何通过非正规途径和手段宣传有偿招生,谨防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5.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八、肃宁县第一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刘主任:18031732012 王老师:13932743588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时间接听,敬请理解!
肃宁县第一实验小学
2020 年 7 月 14 日
肃宁县融天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新生学位登记工作,我校根据《肃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年级招生遵循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1、城区内靖宁街以西、石坊路以北(不含阁北街、王街、碧桂园御府)区域。
2、辛庄、北甘河、南甘河、北王庄。
3、由于学位紧张,本校不能接收外地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
三、招生对象:
上述招生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方法:
为方便适龄学生报名,减少排队等候和人群聚集现象,招生全部釆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招生期间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肃宁教育”和“肃宁县融天小学”。
报名网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
五、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拍原件照,实地审核带原件)
(一)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房屋产权证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
3、非本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4、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5、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及银行还款流水等;
6、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方予认定。
7、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二)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
3、第一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
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5、第一监护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三)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片区内有户口,适龄儿童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片区内均无房屋产权证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
3、房屋租赁协议、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票据的原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
计划网上报名时间:2020.7.20—2020.7.27
计划线下审核时间:2020.8.10—2020.8.14
七、注意事项:
1. 报名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后果自负。
2. 提醒大家,务必按片区报名!家长不按片区学校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需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极有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和其他孩子同时入学,影响孩子建立学籍。
3. 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公众号“肃宁教育”、“肃宁县融天小学”和学校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线下审核。不按时到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
4.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机构进行有偿违规招生,不要轻信任何通过非正规途径和手段宣传有偿招生,谨防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
5.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17733782611 17733782622
肃宁县融天小学
2020年7月14日肃宁县第四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0年新生招生工作,我校根据《肃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依据我县教育局招生方案,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与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直升相结合的原则。二、招生计划:预计招生12个班,600名学生。三、招生范围: 1、城区内靖宁街以西、攀龙街以东、武垣路以南的区域。2、苏家庄,贠家庄,四合屯,东泽城,西泽城,张泽城,王街。3、国宅小区(凭户口本、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等)。四、报名方法:
为方便适龄学生报名,减少排队等候和人群聚集现象,招生全部釆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招生期间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肃宁教育”和“肃宁县第四中学”。
报名网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五、家长需提交的材料(网上拍原件照,实地审核带原件和复印件)(一)第一监护人片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的:1、全家户口本原件(机打的)及复印件。2、学生小学毕业学校下发的学籍卡。3、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凭证或减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4、自有宅基地建房的提供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5、享受政府廉租房的: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缴纳租金的单据原件和复印件。6、非本县户籍的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居住证》 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非本县户籍人)(二)第一监护人招生范围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学生父母)的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学生父母)为独生子女的:1、全家户口本原件(机打的)及复印件。2、学生小学毕业学校下发的学籍卡。3、第一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入住但未入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凭证或减税凭证等四种证明材料(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5、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第一监护人与学生在招生范围内有户口,学生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招生范围内均无房屋产权证:1、全家户口本原件(机打的)及复印件。2、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由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租住房屋登记信息。3、学生小学毕业学校下发的学籍卡。(四)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全家户口本原件(机打的)及复印件。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 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非本县户籍人)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务工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
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学生招生委员会经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确认后进行审核方可入学。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复印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24日 线下审核时间:2020年8月10日 —8月15日
线下审查材料时,原件及复印件都上交(原件复印件分别沓好,顺序一致)。户口本、房产证等原件等全部审核结束退回,复印件、证明类资料存档(家长自备牛皮纸档案袋)。
八、报名相关要求1、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否则不予认定。2、城区有房屋产权证的,以学生父母实际常驻的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就读学校。城区有二手房的,如二手房不能过户或不能提供充足证据来证明房产所有权的,以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城区只有户口的,以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3、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务工人员租住房屋必须在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招生工作中以派出所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未登记备案的一律不予承认。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机构进行有偿违规招生,不要轻信非正规途径招生。 5、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九、家长注意事项1、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或变造证件的,将追究法律责任。2、家长不按招生范围报名的,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需进行二次网上报名。3、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肃宁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河北省肃宁县第四中学” 微信公众号的审核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实地审核。十、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5577817 15903278268肃宁县第四中学2020年7月14日
肃宁县第五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依据《肃宁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2020年新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如下:一、招生原则:就近、划片、免试。二、招生范围:1、城区内攀龙街以西区域(不含国宅小区)。2、武垣路以北、攀龙街以东、靖宁街以西区域。3、南赵庄、大五里、北王庄、王屯、梁庄、梁屯。4、百道口小学、东柴明德小学、曲吕小学、前堤小学所招生片区。三、报名方法:
为方便学生报名,减少排队等候和人群聚集现象,招生全部釆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招生期间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肃宁教育”和“肃宁县第五中学”。
报名网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四、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拍原件照,实地审核带原件和复印件)第一类: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房屋产权证的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2、非本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3、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4、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及银行还款流水等;5、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方予认定。6、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第二类: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2、第一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4、第一监护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第三类: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片区内有户口,适龄儿童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片区内均无房屋产权证的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2、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由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租住房屋登记信息。第四类: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3、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需在本校片内且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4、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学生招生委员会经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确认后进行审核方可入学。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复印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五、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6日线下审核时间: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4日六、注意事项:1、报名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后果自负。2、提醒大家,务必按片区报名!家长不按片区学校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需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极有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和其他孩子同时入学,影响孩子建立学籍。3、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公众号“肃宁教育”、“肃宁县第五中学”和学校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线下审核。不按时到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机构进行有偿违规招生,不要轻信任何通过非正规途径和手段宣传有偿招生,谨防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七、咨询电话:0317-5576828 15175716696 18833703155赵校长:15903278369李校长:15531708908
肃宁县第五中学
2020年7月14日
肃宁县育英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小学16个班 880人;初中55个班2860人。二、招生范围:肃宁县全县范围内招生。在优先满足本县适龄人口和依法取得本县居住证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在市域内其它县(市、区)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围。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全县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足龄儿童不能报名;初中招生2020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安排及注意事项:小学招生:网上报名人数经线下审核,如低于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初中招生:首先满足本校六年级有学籍的毕业生就读本校初中,此类学生直升本校,不通过网上报名,不参与电脑派位。非本校小学毕业生的本县户籍和依法取得本县居住证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要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数经线下审核,如低于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至7月27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线下审核时间:8月1日至8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五、网上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所需证件原件的照片)(一)肃宁县本地户口的上传学生户口页及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毕业的学籍卡。(二)非本县户籍上传学生户口页及户口本首页,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具体地点、时间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
咨询电话:苗老师:17333780070 郭老师:18032705212肃宁县忠德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小学10个班450人;初中18个班900人。二、招生范围:肃宁县全县范围内招生。在优先满足本县适龄人口和依法取得本县居住证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在市域内其它县(市、区)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围。三、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全县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足龄儿童不能报名;初中招生2020年小学毕业生。四、招生安排及注意事项:小学招生:网上报名人数经线下审核,如低于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初中招生:首先满足本校六年级有学籍的毕业生就读本校初中,此类学生直升本校,不通过网上报名,不参与电脑派位。非本校小学毕业生的本县户籍和依法取得本县居住证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要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数经线下审核,如低于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至7月27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线下审核时间:8月1日至8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五、网上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所需证件原件的照片)(一)肃宁县本地户口的上传学生户口页及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毕业的学籍卡。(二)非本县户籍上传学生户口页及户口本首页,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具体地点、时间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咨询电话:5570881 , 5570882
肃宁县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一年级新生学位登记工作,我校根据《肃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年级招生遵循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1、城区内靖宁街以西、攀龙街以东、武垣路以南(不含阁北街、东泽城村、苏庄、贠家庄、四合屯)区域;
2、张泽城、西泽城村、王街;
3、国宅小区(凭户口本、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等)。
三、招生对象:
上述招生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方法:
1、为方便适龄学生报名,减少排队等候和人群聚集现象,招生全部釆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招生期间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肃宁教育”和“肃宁县第二实验小学”(扫下面二维码)。
报名网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
五、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拍原件照,实地审核带原件和复印件)
(一)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房屋产权证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
3、非本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4、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5、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及银行还款流水等;
6、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方予认定。
7、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8、享受政府廉租房的: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缴纳租金的单据原件等。
(二)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
3、第一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
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5、第一监护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三)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片区内有户口,适龄儿童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片区内均无房屋产权证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由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租住房屋登记信息。
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学生招生委员会经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确认后进行审核方可入学。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复印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6日
线下审核时间: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4日
七、注意事项:
1. 报名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后果自负。
2. 提醒大家,务必按片区报名!家长不按片区学校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需家长亲自到教育局删除信息,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极有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和其他孩子同时入学,影响孩子建立学籍。
3. 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公众号“肃宁教育”、“肃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和学校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线下审核。不按时到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
4.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机构进行有偿违规招生,不要轻信任何通过非正规途径和手段宣传有偿招生,谨防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
5.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八、肃宁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李校长:18630735797
岳主任:15530702016
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时间接听,敬请理解!
肃宁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0 年 7 月 13 日
第四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区域及范围:
1、城区内靖宁街以东、武垣路以南区域。
2、寨南村、冯家庄村、东郭家庄村。
3、世纪龙城小区、九龙郡小区。
4、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年龄信息为准)方可报名登记。
二、报名时间:
计划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7月26日
计划线下审核时间:2020年8月05日至8月12日
三、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拍原件照,实地审核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一类: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房屋产权证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接种卡;
4、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身份证;
5、非本县户籍的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6、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以上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特别说明:1、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2、享受政府廉租房的: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缴纳租金的单据原件等。3、购买二手房的: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未经土地或房产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4、单位集资房的:需提供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5、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未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或单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学校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第二类: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和第一监护人父母(即房主)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接种卡;
4、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身份证和第一监护人父母(即房主)身份证;
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6、第一监护人独生子女证;
7、第一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以上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特别说明:1、购买二手房的: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未经土地或房产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2、单位集资房的:需提供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3、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未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或单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学校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第三类: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片区内有户口,学生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片区内均无房屋产权证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接种卡;
4、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身份证;
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可;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或单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学校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第四类: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
1、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接种卡;
3、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4、法定监护人(即父母双方)身份证;
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可;
6、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
(特别说明: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未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或单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学校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四、其它情况:
1、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河北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置。
2、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确认后进行审核可以入学。
五、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提交学校要求的材料照片)。
2、实地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需带网上已提交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实地审核。)。
3、由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管理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证件甄别招生小组,负责验证审核。
六、报名特别提示:
提示一:报名所需材料。
网上拍原件照片,实地审核带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二: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务必真实有效。
由公安机关和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名国土局)参与城区中小学招生,对伪造或变造假证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提示三:务必按片区报名。
家长不按片区学校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需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极有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和其他孩子同时入学,影响孩子建立学籍。提醒大家,务必按片区报名!
提示四:按时到学校实地审核。
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按时到第四实验小学进行线下审核。不按时到学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
七、招生咨询电话:17832977268 17832971997
八、请关注“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
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0 年7 月13 日
第五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肃宁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工作原则
遵循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方法
招生片内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根据上级安排,2020年我县为方便适龄学生报名,减少排队等候人群聚集现象,招生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生期间需要适龄儿童父母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关注微信公众号“肃宁教育”和“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 招生信息,登录网上报名地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进行报名,提交要求的材料照片,并配合学校做好线下审核工作。
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拍原件照片,实地审核带原件)
第一类:第一监护人名下片区内有房屋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接种卡;
4、肃宁户籍以外的需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5、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6、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类: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1、监护人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接种卡;
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5、第一监护人独生子女证;
6、第一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类: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片区内有户口,学生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片区内均无房屋产权证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接种卡;
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需在本校片内且必须到城关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份。(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类:肃宁户籍以外来肃宁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接种卡;
4、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需在本校片内且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
6、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份。(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7月26日
线下审核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12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所有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对应类别提供所需材料。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家长不可兼报。
(三)家长务必按片区报名,非本校片区内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需家长亲自到教育局删除信息,进行二次网上报名,
(四)所有学生学籍均已全国联网,并与公安网、人口网实现互联互通,新生一年级学籍注册必须提供真实的户籍信息和家庭住址信息。
(五)各位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通过非正规途径和手段宣传有偿招生、许诺违规进入学校以牟取暴利的机构和个人的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
五、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和学校联系咨询。招生咨询电话。19131727972 17333759321
六、学校教育服务范围(片区)
1、城区石坊路以南、攀龙街以西区域。
2、城区石坊路以南、攀龙街以东、靖宁街以西、武垣路以北合围区域。
3、王屯,梁庄,梁屯,大五里,南赵庄。(凭户口本、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等)
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
2020 年 7 月 13 日
肃宁县第三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一、招生范围:学校按国家“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规范招生秩序。
城区内靖宁街以东(包括博兴家园小区)、一小、四小、滑村小学、玉皇庙小学、刘务小学、赵河小学、齐庄小学、东青口小学的所辖片区。
二、招生安排及注意事项:
为方便学生报名,减少排队等候人群聚集,有效防控疫情,一小、四小、滑村小学、玉皇庙小学、刘务小学、赵河小学、齐庄小学、东青口小学的有学籍的毕业生凭学籍卡直接线下报名;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26日。
网上报名地址:http://m.suning.fangaoyun.com
线下审核时间:8月5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肃宁县第三中学大会议室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网上报名。
条件一:第一监护人(父母)片区内有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非本县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3)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住购房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4)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5)享受政府廉租房的: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缴纳租金的单据原件等;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等材料。
条件二:第一监护人(父母)片区内有户口、无房屋产权证,但第一监护人的父母有房屋产权证,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供: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3)第一监护人独生子女证;
(4)第一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等材料。
条件三:第一监护人(父母)与学生片区内有户口,学生没有户口迁移史,且为同一户口簿。但第一监护人及其父母片区内均无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等材料。
条件四: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
(4)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
网上报名结束后,实地审核环节,要带上述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等材料。
今年所招学生,一律不再安排住宿。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和学校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毕老师:13722768046王老师:15233276871金老师:13333273230
肃宁县第三中学
2020年7月13日
来源:混在肃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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