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多体育 | 发表于:2023-02-17 | 阅读:38次

根据《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体育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云体发〔2022〕22号)精神,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了保山市体育工作先进评选表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基层和各相关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评审推荐、资格审核及公示征求意见。经2022年6月13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第18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以下2个单位和4个个人为拟推荐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体育工作先进集体(2个)

1.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隶属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始终坚持贯彻党的体育方针,忠诚党的体育事业,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棋牌类运动赛事和培训、实施体育场馆低免开放。

2019年,成功举办了中国·保山“永子杯”国际围棋大师赛暨围棋 综合园区建设示范现场会。2020年,中国围棋协会授予保山市“全国围棋之乡”称号。近三年,累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4.2万人次,开展健身科学指导0.3万人次。实施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年均接待30万人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无违纪违法行为。

2.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龙陵县教体局为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圆满的完成了不同时期体育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多年来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以举办活动为重点,丰富了群众性活动,选拔了体育人才。如奥运冠军陈定、残奥会运动员赵红梅、王艳萍等,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以组织和设施建设为基础,拥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58.65万平方米、人均2.17,体育社团16个,居民体质合格率92%,社会体育指导员901人、占比3.3‰,县乡村组健身网络基本形成,体育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被评为群众体育、老年人体育先进集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体育工作先进个人(4人)

1.朱党勋

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保山市2022年云南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公示」

朱党勋,男,42岁,高级教练员,该同志于2011年到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担任中长跑、竞走教练员,现任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副校长。

该同志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体育事业,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同志,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国家、省选拔培养输送大批优秀运动员。选拔培养输送运动员黄丽微参加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获得女子竞走10公里团体第三名,创我省运动员参加该项目的历史最好成绩。2022选拔培养输送运动员刘荣胜代表中国参加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越野滑雪项目,并取得中国运动员参加该项目历史最好成绩。

该同志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有违反廉洁自律、党风廉政行为。

2.张瑜

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保山市2022年云南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公示」

张瑜,女,汉族,1981年6月出生,一级教练,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现任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副主任。

爱岗敬业,大力推动全民健身项目推广、普及工作,广泛组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倡导科学健身、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向省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争取、协调、申报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875万元。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2005年-2007年全县“老有所为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7月荣获“2019年一带一路七彩云南”东盟全民羽毛球争霸赛体育旅游品牌形象发挥积极作用荣誉证书;2017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选派参加省级、国内、国际级健身气功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该同志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有违反廉洁自律、党风廉政行为。

3.杨波荣

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保山市2022年云南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公示」

杨波荣,男,汉族,云南龙陵人,大学专科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1987年3月生,现为保山市隆阳区第六届政协委员、云南省轮滑运动协会副主席、保山市青年企业家商会理事、保山市轮滑运动协会副会长、保山市宝贝轮滑俱乐部会长。

2017年,创立保山市宝贝轮滑俱乐部。2018年,荣获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最佳组织奖”,取得6金6银5铜;2019年,荣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颁发的“优秀组织奖”;2017年至2021年,连续举办了5届保山市轮滑运动公开赛,为保山体育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该同志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未有违反廉洁自律、党风廉政行为。

4.李成仙

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保山市2022年云南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公示」

李成仙,女,汉族,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一级教练,1997年7月至2014年8月分别在龙陵县象达乡和龙山镇的3所小学从事体育教育,2014年9月至今在教育体育局从事体育工作。

热爱体育事业,时刻以一个优秀体育工作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遗余力,甘于奉献, 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获得第三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团队优秀传播信使奖、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交流赛优秀运动员、保山市第四届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暨校园足球啦啦操比赛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有违反廉洁自律、党风廉政行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进行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213638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875-2126781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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