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多体育 | 发表于:2023-03-07 | 阅读:58次

通知关于举办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赛的通知

通知关于举办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赛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驻县各企业: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进一步丰富全县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和提高广大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参与足球运动的热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17年8月举办第二届全县职工足球联赛,望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报名参赛。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日。

中共化德县委宣传部

通知关于举办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赛的通知

2017年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赛细则

通知关于举办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赛的通知

通知关于举办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赛的通知

一、赛事承办

主办单位: 中共化德县委员会

化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化德县委宣传部

化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化德县总工会

共青团化德县委员会

赛事协办: 化德县足球协会

媒体支持: 化德县电视台

活力化德微信平台

赞助单位: 化德县包商村镇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化德支行

二、参赛队伍范围

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驻县各企业、社会组织为单位,单独组队或联合组队。

三、比赛时间

2017年8月7日—8月20日, 8月7日15:00开幕式

每周一至周五的18:30——20:00

每周六、周日的15:00——20:00

(因天气等原因确需改期的比赛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四、比赛地点

化德县职业中学人民体育场

五、赛事奖励

第一名:颁发奖杯一个、奖金3000元;

第二名:颁发奖牌一块、奖金2000元;

第三名:颁发奖牌一块、奖金1000元;

最佳运动员:颁发纪念奖牌、奖金500元;

最佳裁判员:颁发纪念奖牌、奖金500元。

所得奖金用于丰富我县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名次由比赛成绩进行评定。

六、参赛资格要求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驻县各企业、社会组织,均可单独派出足球队或以联队的形式组队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县乡镇、县直各单位、驻县各企业的职工或持有本县户口的社会工作者及学生(18周岁以上),无任何不适宜足球运动的疾病。

3、每名球员只可以代表一支自己的单位球队或联队参赛,不允许代表其他单位或联队重复参赛。

七、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2、报名地点:化德县党政大楼一楼(157)办公室

联系人:李 彦 电话:13948491175

吴永军 18847443504

张树泉 18247428181

3、报名球队名称:应为XX单位或XX赞助商足球队

4、报名人数:领队1名、运动员8名,所有运动员均须符合赛事组委会的规定。

5、各参赛队伍须按照赛事组委会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提交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6、报名时,各参赛球队运动员需缴纳报名费30元,用于制作参赛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各参赛队伍自行准备参赛队服(队服颜色需提前与报名处工作人员沟通,避免队服颜色重复)。

八、组织保障

为保证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联赛高质量、高标准有序推进,特成立化德县第二届职工足球联赛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李翠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贾永杰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王志明 县工会主席

马亚圣 县团委书记

成 员:石树军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闫洁丽 县工会副主席

薛皓洁 县工会副主席

雷晨伟 县团委副书记

闫海涛 县团委副书记

吴永军 县足球协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裁判赛事组、医疗保卫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 彦

成 员:吴永军

职 责:负责起草赛事方案,协调比赛场地,开、闭幕相关事宜。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田礼军

成 员:王 磊

职 责:负责协调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占宝

成 员:王恩君

职 责:负责赛事横幅、海报内容拟定、制作、张贴,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裁判赛事组

组 长:贺 军

成 员:张树泉

职 责:负责赛程制定、场务、裁判工作。

(五)医疗保障组

组 长:赵 飞

成 员:吴海生

职 责:负责活动现场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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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hdwxb2014@163.com

综合编辑:活力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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