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多体育 | 发表于:2022-11-21 | 阅读:96次

2022年国际足联世界杯临近,球迷们的狂欢盛宴即将拉开帷幕。11月20日,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多地公检法机关公布了赌球相关案例,提示球迷远离赌球。

福建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发布案例称,2018年世界杯期间,泉州网安支队联合晋江市公安局在晋江梅岭街道联手捣毁一个网络赌球团伙,查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煌、庄某腾、庄某大、李某辉4人。经查,李某煌于世界杯期间雇佣庄某腾、庄某大为操盘手,利用境外赌博网站“皇冠”的高级账号代理权,接受会员投注达3000万元,从中谋取退水及赌博盈利数百万元。

经法院审理,庄某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庄某腾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李某辉因参与赌博被依法行政拘留,李某煌因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另案处理。

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提醒,赌球活动分为传统赌球和网络赌球两种。目前一些非法网站组织的网络赌球活动,赌博网站的服务器都设在境外,国内的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挂钩、代理,在网站上召集、组织赌球活动,这些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参与赌博的人也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一旦被查处,将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世界杯好看 赌球不可取》一文,提示民众防范赌球风险。

文中案例提及,被告人段某获取境外赌博网站的赌博账号后,雇佣被告人于某建立赌球微信群组织人员参与赌球。于某负责管理该微信群,在微信群中发布开奖信息,统计下注金额,代为投注,并按照段某指示设定赔率,进行抽水、结算等。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段某、于某组织19人参与微信群赌球,投注金额共计40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于某建立微信群,把微信群作为赌博场所,将线下赌博转移到线上“虚拟场所”,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考量各自地位、作用,分别判处段某、于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年,并处罚金,对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辽宁省公安厅11月19日亦发文提醒市民警惕赌球骗局。11月12日23时30分,家住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的宋某某在网页上观看一场国外足球比赛时,听到主播的推介:世界杯期间,在App上首单投注失败后,全额返还本金;充会员,并加入主播的聊天群后,可免费领取世界杯单场VIP推介,稳赚不赔。宋某某信以为真,在该网页上扫码下载App后,填写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手机号;充了666元会员,加入了该主播的聊天群。不久,宋某某看到,群内有一人说主播是骗子后被移出了群聊,这才感觉不对头;他又发现,无法将666元申请提现。宋某某赶紧报了警,最终龙湾沿海派出所民警联系银行追回了666元,并陪同宋某某将银行卡内的余额全部取出。

辽宁省公安厅表示,骗子们瞄准开赛前及比赛期间部分人想赢钱的心理,通过提供“秘籍”推介、诱骗下载下注软件、开设线上赌场等方式引导被害人进行点击、充值、转账,结果不是惨赔,就是把钱强制转走不能兑现。

采写:南都记者 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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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世界杯 建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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