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多体育 | 发表于:2022-12-16 | 阅读:64次

很多球友都有过这种经历,在打乒乓球时,球打在了手上,然后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又落到了对方球台上,对方来不及反应没有接到球。

每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就会引发争议,这个球有没有效,是谁得分?有人说打在手上是犯规了,应该是打手的人失分,也有人觉得打手有效,是另一方失分。

那么规则究竟是怎样规定的呢?让我们来看一下国际乒联竞赛规则2.05.07款之规定(以下资料来自国际乒联官方网站www.ITTF.com)


2.05.07 A player strikes the ball if he or she touches it in play with his or her racket, held in the hand, or with his or her racket hand below thewrist.

2.05.07 击球定义为运动员用拿在手中的球拍或持拍手手腕以下部位击球。


因此按照以上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球打在持拍手手指上,或者手背上都算做合法击球,记住哦,以后千万不要跟小伙伴们再为了这个球争执了!

所谓持拍手要求球拍必须是拿在手中,以右手持拍为例,用左手击球或者将球拍抛出去再用右手将球打过去的情况都是违例的。另外用球拍击球也要求是必须是拿在手中的球拍,所以将球拍抛出后又打到球的情况也是要被判失分的。

另外,换手击球是允许的,但是如果球拍脱手了再击球也是不合法的,像表演赛那种把球拍放在肚子上击球,以及像张继科一样用脚击球这些都是违规的。

谈了乒乓球打在持拍手手腕以下部分是合法击球后,又有小伙伴问到,如果先打到手指上又打到拍子上怎么算?我猜会有球友说:连击,当然要失一分! 可是实际上是这样的吗?

我们先看看国际乒联竞赛规则中关于连击的定义(引自国际乒联官方网站:www.ittf.com)


2.10.01.07 If an opponent deliberately strikes the ball twice in succession;

2.10.01.7 对方故意连续两次击球;


在2011年以前,说连击犯规是正确的,但是国际乒联竞赛规则2011版开始改变了此规则,增加了"故意"二字,也就是说非故意的连击算是有效击球。

新规则把连击分为了“故意连击”、“无意识连击”两种,是不是有点儿不可思议?但是规则确实是这样规定的。那么怎样理解故意二字呢?在裁判实践中,如果运动员在一次挥拍中是一个连续动作,没有故意的停顿以及中断,那么这时即使发生了连击(比如先打到手指再打到球拍),也算有效击球,比赛回合继续,如果有两次挥拍动作,那就是故意连击,判失一分。

在业余赛事中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小编还是建议球友们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友好协商处理,毕竟大部分球友都不了解此规则,并且大多业余赛事没有裁判,经常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要是为一球伤了和气就得不偿失了,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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